關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教便字〔2020〕41號
各教學單位及經濟管理實驗中心:
寒假即將來臨,為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,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,特對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好放假前實驗室安全檢查
放假前,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實驗設施和環境衛生進行一次全面自查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,消除各類隱患。具體要求如下:
1.實驗室鑰匙由專人負責,關好門窗,注意防火、防盜。
2.切斷電源,水源,氣源等。水龍頭要關緊,水、暖管道不要有漏水現象。
3.妥善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各類化學藥品,做好化學危險廢物、廢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。
4.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品、劇毒物品、電器設備、壓力容器、高壓氣瓶及消防設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,落實安全責任制。
5.實驗樓封閉期間,保障消防通道暢通
二、加強放假期間實驗室安全管理
各單位自查后,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做好放假期間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,注意以下事項:
1.放假期間實驗室實行封閉管理。對假期不再使用的實驗室需貼封條。
2. 原則上寒假期間不開放實驗室。假期學生一律不得進實驗室。放假期間教師因教學、科研確需使用實驗室,由所在單位審核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,方可使用,并報送教務處備案。
3.經批準開放的實驗室,必須按照學校防疫要求和實驗室安全操作相關規定執行,落實安全責任制。
4.各單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間值班人員,加強對所轄實驗室的定期巡查工作。因教學、科研需要,實驗設備及裝置需連續通電運行的,必須有專人守護,不得擅離職守。發現問題要按照預案及時采取措施,并立即向所在教學單位、安全工作處、教務處和有關領導匯報。
三、做好放假期間實驗室建設工作
凡放假期間新進儀器設備的教學單位,要做好設備的接收、安裝、調試、驗收等工作。同時做好下學期開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教務處
2020年12月24日